正在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成品油市场化改革。展望“十二五”,市场化成为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向。资源税改革从价征收将择机在全国铺开,税目有望扩大。
市场化成为“十二五”时期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向
根据现行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由于目前成品油价格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机制不灵活、市场贴近性差等缺点,而且我国原油价格与国际接轨,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可控接轨,实施政府上限零售价的管制方式,尚没有形成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市场上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呼声越来越高。
为此,早在2010年10月份,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就表示,发展改革委拟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以更好地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全国政协常委、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出席2011年全国“两会”时表示,能源价格是牵动经济全局乃至老百姓福祉的重大问题,目前的能源定价机制有进一步改革的必要,要根据宏观经济选择适当时机进行理顺和逐步完善。
正在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成品油市场化改革。
“推进市场化改革”是成品油价格改革中的新提法,分析人士预计,市场化将成为“十二五”时期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向。
从目前市场的预期来看,2010年第二季度可能推出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调价周期会缩短;定价操作方式有所改变,“自动调价”应是改革方向,成品油零售价将由国家发改委根据既定的规则决定,不在层层上报国务院批准。种种迹象表明,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向市场化靠近,正沿着“市场化改革”道路前进。
资源税从价计征择机在全国铺开资源税征税范围有望扩大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按照价、税、费、租联动机制,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完善计征方式,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谢旭人3月7日表示,今年将进一步推进资源税的改革,在去年已经在新疆和西部地区进行油气产品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分析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择时在全国进行推广。
资源税改革的时机选择很重要。如我国早在2007年就酝酿推行资源税改革,但当时迫于通胀压力未能实行。接着不期而至的金融危机,使得资源税再次搁浅。虽然,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及相关政府官员都提及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但在国内通胀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改革时机的选择将愈发重要,推进的节奏将更加谨慎。
由于资源税是完全由地方政府享有的税种,该税种有利于资源富集地区的发展。在资源富集地区的资源税改革的积极性颇高,但仍面临一些阻力。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主要是一些利益主体还不能接受。
此外,当前,资源税征税范围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等七个品目,仍有许多重要的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十二五”期间随着资源税改革的深入,资源税税目有可能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