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能源煤层气发展前景诱人
2007-12-05 00:38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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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媒体一篇报道惹人关注:我国煤层气发展潜力大,可成为天然气重要补充。
  煤层气,俗称煤矿“瓦斯”,是与煤伴生、以吸附状态储存于煤层中的一种非常规天然气,它既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危害,也是宝贵的洁净能源。煤层气是一种新型能源,其成分与常规天然气一样,主要成分是甲烷,甲烷含量大于90%,发热量大于8000kcal/m3,可作为与常规天然气等同的优质能源和化工原料。
  我国煤层气资源丰富,最新探明总储量是36.7万亿立方米,比六年前增加了5万亿立方米,是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的世界第三大煤层气储藏国。资源条件决定了煤层气在中国可以成为独立的产业,成为天然气工业的重要补充。
   我国目前煤层气开发水平较低。据权威统计,我国目前煤矿抽采瓦斯仅23亿立方米,利用10亿多立方米,开发程度远不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煤层气产业已成功实行了商业化运作的国家。美国虽然80年代才真正大规模开发煤层气,但目前开发利用已超500亿立方米,已占到天然气总量的1/10。
   我国煤层气开发已积累了许多经验,经过10余年探索,井下瓦斯抽采技术已经形成体系,并在高瓦斯矿井全面应用,阳泉、淮南、水城、盘江、松藻、晋城、抚顺7个矿区,年抽采瓦斯量超过1亿立方米;地面钻井开采煤层气通过示范工程建设,已进入商业化开发阶段,高新技术始露锋芒。西方国家的技术和资金,看好中国的煤层气开发,逐步引入中国。目前已有16家外国企业进入中国煤层气开发领域,与中国企业签订了27份煤层气产品分成合同,总投入已达1.8亿美元。输 气能力57.3亿立方米
  由于煤层气探明储量多,而且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勘探开发技术和地质理论,国家已把煤层气开发利用列入“十一五”规 划。计划到2010年,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将实现4个目标:全国煤层气产量达100亿立方米;利用量达80亿立方米;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3000亿立 方米;逐步建立煤层气开发利用产业体系。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开发和利用煤层气既可治理瓦斯,又可利用能源,一举两得,应该加大科研、勘探、开发的力 度。”
  国家已制定鼓励开发利用的政策。除企业积极投资外,国家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在减免税收、财政支持、采矿权收费等方面提供了众多优惠,比如煤层气价格按市场经济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等。而超标空排煤层气的企业要受到处罚,强制实施“先抽后采”。
   我国煤层气开发已开始跳跃式发展。2005年的钻井数超过以前历年的总和。到2005年底,全国投入煤层气勘探资金已达24亿元,钻井607口,有四个区域开始规模利用。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和《全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的出台,更为我国煤层气产业的发展烧足了底火。我国将建设九条煤层气输气管道,全长1390千米。这预示着我国煤层气产业将要迅猛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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